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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孩子只喜歡看電視,對於其他的事都沒有想去嘗試的意願‧怎麼辦?
答:「想做事的意願」代表一顆積極的心,以及充沛的動力,對一個人來說十分重要。培養「想做事」的孩子,有三個具體的步驟。

一、以身作則整理家務:孩子都具有想模仿大人的傾向,因此,父母若能活用這項特質,以自己為楷模,積極的工作,整理家務,將引起孩子起而效法的興趣。

二、將做家事趣味化:接下來,父母可以引導孩子一起做家事,並讓他感受到做事就像遊戲一樣,充滿了喜悅。例如,地板上有些垃圾需要收拾,爸媽就可以對孩子說:「現在,我們來玩一個撿垃圾的遊戲,由爸爸做裁判,媽媽和你比賽,看誰撿得多。」這樣,孩子就會對「做事」建立起好感,而不至於覺得它是枯燥無味的。

三、給予正確的評價:當孩子把事情做好時,爸媽要給予他正確的評價。所謂正確的評價是,不只說出「你好棒!」「你好乖!」等等較抽象的話語,而是應該將孩子做了事之後,所產生的實際價值傳達給他知道。例如,你對孩子說:「哇!你幫我們分擔了一半的工作,使我們輕鬆多了,真謝謝你。」這樣,孩子將建立起自信心與滿足感,同時也能養成自立的能力。許多父母常覺得孩子還小,什麼事都不會做,或是讓他做一定會搞得一團糟,還要收拾半天。事實上,什麼事都幫孩子做得好好的,只會使他成為一個沒有自主力、行動力的人!


親子教育生活1996年1月號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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